在2010年元月7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,太原市质监局荣获“质量和安全年”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,成为我省质监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。
2009年,国务院做出在全国开展“质量和安全年”活动的重大部署,太原市质监局在山西省质监局和太原市政府的领导下,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为己任,服务“三保”政策落实,为推进全市经济启稳回升和产品质量水平提高做出努力。
作为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能部门,太原市质监局力推质量安全年活动在全市的广泛开展,在太原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,市政府下发了《太原市“质量和安全年”活动安排》,牵头组织全市14家职能部门各司其职、互相配合,共同开展质量安全年活动;出台了《太原市质量立市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质量立市目标,全市目前有11个县区出台了相应的质量立区(县)方案。在质量立市的大框架指导下,该局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,首次向当地政府提交了《太原市部分行业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报告》,提出了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,为政府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依据,增强了质量工作的预见性、针对性和指导性;成立了太原市质监技术咨询服务总队及8个专项分队,加大对企业的服务力度,为128家企业提供标准、计量、质量认证等方面的具体指导,促进“保增长、保民生、保稳定”政策措施落实;不断探索监管方式,实行立体式交叉无缝隙监管,实行分片包干、重点检查,出动执法人员1050人次,开展了农资、建材、装修装饰材料、家电等专项整治,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;开发了网络数字管理平台,对3C产品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、电梯、气瓶等与人民生活健康、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进行网上电子监管,有效地促进了全市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的提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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